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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面符号的画法
剖面符号的画法(摘自GB/T 4457.5-1984)
图例 | 画法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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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金属零件,在所有剖视、断面图中的剖面符号,应画成方向相同、间隔相等的平行细实线,其倾斜角一般与零件的主要轮廓线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°角 | |
当某个图形的剖面区域的轮廓线与其它主要轮廓线成45°或接近45°时,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主要轮廓线成60°或30°的倾斜线,但倾斜方向仍应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 | |
在装配图中,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,其剖面线应画成相反的倾斜方向,或方向相同、间隔不同,但同一零件在不同图形上其剖面线仍应保持方向、间隔相同 除金属零件外,剖面符号相同的零件邻接时,可采用疏密不同的方法来区分 | |
金属接合件图样中的剖面符号画法与装配图中剖面符号的画法一样(即相邻件剖面线方向不同或间隔不等) | |
在含有接合件的装配图中,若组成接合件的各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,则可将接合件当作一个整体,画统一的剖面符号 | |
图形中剖面的宽度小于或等于2mm时,可用涂黑代替剖面符号,若为不宜涂黑的材料,也可不画剖面符号 邻接剖面都涂黑时,需留出不小于O.7mm的间隙 | |
作为辅助用的相邻零件,一般不画剖面符号,若必须画出时,用细实线绘制剖面符号 |
GB/T 4457.5-2013 机械制图 剖面区域的表示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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